——达尔克罗兹教学法
达尔克罗兹(EmileJaques Dalcroze,1865-1950年),瑞士日内瓦音乐学院教授。 其教学法主要内容是体态律动、视唱练耳和即兴音乐活动。基本原则是要培养学生感知音乐和反应音乐的能力,发展其内在音乐感觉,以及身体各部分进行迅速交流的能力、大量地储存听觉和动觉意向的能力。
达尔克罗兹认为:“人类的情感是音乐的来源,而情感通常是由人的身体动作表现出来的,在人的身体中包括发展感受和分析音乐与情感的各种能力。因此,音乐学习的起点不是钢琴、长笛等乐器,而是人的体态活动。”
——奥尔夫教学法
卡尔-奥尔夫(Carl Orff,1895-1982年)是德国当代杰出的作曲家、音乐教育家。其教学法主要内容是节奏、旋律练习,基本形体动作教学。核心理念是:一切从儿童出发;通过亲身实践,主动学习音乐。
——柯达伊教学法
佐尔丹-柯达伊(Zoltan Kodaly,1882-1967年)匈牙利著名作曲家、民族音乐家、音乐教育家。其教学法主要内容是首调唱名法、柯尔文手势、节奏唱名、节奏和唱名的简记法。 柯达依教学法的目标和任务是:1、有意识地培养学生掌握民族的音乐母语;2、唤起儿童对歌唱的兴趣;3、培养和指导学生的音乐爱好。4、发展学生的音乐能力;5、培养以民间歌曲为基础的音乐的读写能力。
——美国综合音乐感教学法
发起于美国西北大学, 其核心是:音乐学习的各个方面应当相互联系并综合成为一个整体。通过音乐诸要素和音乐实践活动的综合,以及演奏、演唱、分析、创作等方式,使学生在不同的教学水平和程度上都能建立起音乐概念之间的联系,并促进他们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发展。音乐学习是各个方面应当相互联系并综合成为一个整体。
——前苏联卡巴列夫斯基和他的教学大纲
卡巴列夫斯基 (Dmitry Kabalovsky)前苏联著名作曲家、音乐教育家。他十分推崇前苏联音乐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讲的 “音乐教育不是培养音乐家,首先是培养人。”他认为,对于音乐,道德内容是它的灵魂。教师要时刻牢记,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意义,远远超出了艺术的范围,它是造就学生精神境界的非常必要的、有力的手段。其教学大纲包括分组教学、总结、保持学习的连续性等等方法。
——铃木的才能教育思想
铃木始终强调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人。他说:“教音乐不是我的主要目的,我想造就出良好的公民。如果让一个儿童从降生之日起就听美好的音乐并自己学着演奏,就可以培养他的敏感,遵守纪律和忍耐性格,使他获得一颗美好的心。”他还强调音乐潜移默化的作用及早期教育的特殊意义。“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培养到巴赫和莫扎特的音乐感的高度,从人格到各方面,整个人都融入到音乐之中,儿童在不知不觉之中,培养起很高的人格。除了音乐之外,再也没有能够从出生时就开始进行教育的领域了。”再有,“掌握某个领域最高能力的人,同样可以在其他领域达到相同的高度”。各种能力之间是有关联的,一种能力的形成,会对其他能力产生积极的迁移正效应。他多次呼吁要“尊重孩子”,珍视生命这一大自然所赋予的美好的力量,注意培养直觉或灵感的能力,以生命为中心去观察事物、领悟艺术。
——伊迪丝-科尔曼的儿童创造性音乐教育实验
如果音乐不能使我们更喜欢欣赏音乐或更好地表达我们内心地感受,不能使我们更和善、公正地与人相处,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调整生活,那么,过错并不在音乐材料本身,而在于方法。
科尔曼认为,儿童天生带有热爱和探索音乐的倾向,只是这种倾向由于后天非自然的强化和训练,大多无法存活。因此,她设计了一套以制作乐器、即兴表演、唱歌、跳舞和音乐创作为内容,以儿童自我创造活动为方法的音乐课程方案,让儿童返回原始的自然音乐环境中去,从最原始的音乐活动起步来体验音乐发展的历程。制作乐器是利用各种材料,让儿童动手、动脑制作包括不少古老的东方乐器在内的乐器,当然只是些乐器雏形,关键在设计之巧妙。孩子在边做边学的过程中,必须不断发明、不断实践,手脑并用,身心结合;同时,乐器制作不仅与音乐能力、声学原理、手工艺有关,而且涉及不同民族乐器发展史以及世界地理和自然资源。他们在各个不同领域涉猎得越多,所受到的教育就越全面,理解力就越深,生活适应力也越强。
科尔曼的儿童创造性音乐教学实验是以自然主义教育、进步主义教育和现代心理学、认知心理学为理论基础,强调音乐教学是一种使儿童获得和发展其个体经验的过程,在教学内容、方法的选择、材料的应用上,都以帮助儿童获得情感的、审美的、知识的、技能的建设性经验为目的,培养儿童创造力、独立思考能力、欣赏能力、学习能力等等。音乐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人,而不是以牺牲儿童的学习兴趣、探索精神乃至个性、尊严等等去实现某个确定的目标。